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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公租房申请条件

来源:锐游网

青浦公租房申请条件

单位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必须为设立在本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入住员工: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与单位签订1年(含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承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金。对满足本区人才公寓优先供应单位条件的申请对象可执行居住证、社保承诺制。

单位安排入住的员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2、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个人申请:2021年10月22日开放。

申请人需携带材料

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单位版),共五页

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主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申请人提供上海市居住证/(满足人才公寓优先供应单位条件的申请员工居住证可用承诺书代替)

主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结婚证/单身承诺书/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等)

主申请人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单位盖章),如社保缴费未满一年还需另外提交在职证明(需单位盖章)

本单位与主申请人劳动合同(一年以上)

以下材料,如有需提供

拥有本区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承租本区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

注:本文图文来自青浦公租房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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