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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2

来源:锐游网

  甲方:

  乙方:

  为保证施工安全,切实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身体健康,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安全协议书。(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1)高处作业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穿拖鞋、酒后上班,严禁高处向下扔物品;严禁在吊篮上嬉戏、打闹、聊天、吸烟,使用时篮上不得多于两人。

  (2)正常施工时吊篮的限载重量不得大于额定载荷的80%,并应使载荷篮内尽量保持均匀;吊篮每次升空前必须对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可靠后方可升空运行;患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吊篮运行中操作人员应经常注意各机件的运行情况,如发现提升发热、噪音异常、钢丝绳断丝、安全检查锁失效、两提升机升降速度不匀、限位开关及操作开关失灵不正当情况时,应及时检修或停止使用。

  (4)吊篮不在工作时,必须将吊篮停在稳妥可靠的位置,并不能压在电缆和钢丝绳上,关掉电源,如遇雨天要对电机及电器部位进行遮盖,以防漏电。

  (5)在施工中,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一旦发生事故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6)以上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废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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