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特殊社会现象。对留守儿童进行道德法制教育,既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治本要求,又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举措。本文就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工作谈谈自己的一孔之见,旨在抛砖引玉,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一、工作现状
我国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约1.3亿人。根据20__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抽样数据推断,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多万人,在全部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比例达28.29%,平均每四个农村儿童中就有一个多留守儿童。
如皋市有外出务工人员11万余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儿童人数约21万人,其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外务工的儿童近10万人。在关爱“留守儿童”的实践中,如皋市一直走在全国前沿,20__年5月10日成立了全国首家关心留守儿童工作委员会,健全了经、纬两条线的“关留委”网络,各学校、村委会均建有“关留委”,初中以下的学校全部配备法制副校长(辅导员),20__年又在林梓镇成立了全国首家留守儿童维权工作站,自此,如皋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从校园延伸到社会,从关注留守儿童的学习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皋作为妇儿委和联合国儿基会“留守儿童社会干预项目”的试点城市,全市紧紧围绕完善留守儿童权利保护工作机制、建立有利于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网络。经过历年来的真爱投入和潜心研究,如皋市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关爱之路:健全一个“关留委”组织,实施“整体联动、全面关注”两项策略,建立“档案、个案、预案”三案制度,落实“真诚沟通、真情关爱、开展活动、家教辅导”四项措施,探索并总结提出了“关爱留守儿童林梓模式”,全市留守儿童在社会各界的关心爱护下健康成长,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不断下降。立足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新起点和新形势,如何从加强对留守儿童道德法制教育入手,为他们建立起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保护网,这依然是我们全社会都必须高度关注的永恒课题。
二、特征剖析
根据调研了解,留守儿童往往具有以下特征:
(一)从与父母的联系上看:大多数留守儿童的父母他们在外地打工挣钱,往往以改善家庭的生活困境为主要目标。因工作繁忙有20%的父母一个月都不能和子女联系一次,有10%的人甚至一年基本不与孩子联系;
有8%的人甚至几年都不回家一次,长年在外而将儿女留在家中,这直接导致留守儿童温馨亲情的完全缺失。
(二)从监护人的角度上看:有约占65%的留守儿童属隔代抚养,父母外出务工经商后,由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抚养;
有约占30%的属其他监护人抚养(指其他长辈);
有约占5%属平辈监护人扶养(指兄弟、姐姐)。
(三)从家教的角度上看:隔代抚养的多数老年人往往只求物质上满足孙辈的需求,而在精神和道德上的引导与管束比较缺少,法制教育更是弱化;
其他监护抚养的在家教与管理上,也是得过且过,心不在焉;
平辈扶养的,懂得道义和法律的也不是很多,因此导致家教的缺乏。
(四)从经济的角度看:外出务工的家长赚钱多了,给孩子寄去的生活费或者零花钱相对比较宽厚,有的孩子游手好闲开支无度;
有的邀约其他未成年人抽烟、喝酒甚至;
也有的留守儿童家境贫困,生活难以保障,在他人的唆使下偷窃甚至抢劫,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如果对以上留守儿童的自身特征认识不足,不注重强化对留守儿童的道德法制教育,就会因父爱母爱的缺位、家教的缺位和监护职责缺位,而影响了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进而会导致他们演变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自卑懦弱、行为孤僻、缺乏爱心、脾气暴躁、冲动易怒、迟到逃学、说谎打架、任性自私的“问题少年”,个别的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
三、对策路径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提高民族的素质,除思想、文化外,必须提高民族的法律素质,法制教育必须从小抓起。开展留守儿童的道德法制素质教育,需要独辟蹊径,多措并举,将传统教育与形象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取得实效。在实践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抓活动载体,促进留守儿童道德法律意识的提高
1.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法律带回家”等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保护未成年人良好的社会氛围。以爱护未成年人为己任,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利用法制课堂、专栏、图片、广播电视、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切实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了《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尊重和保护儿童的基本法律知识,全面动员社会各界爱护关心未成年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离退休老同志、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的作用,特邀他们学校上法制课、开展传统教育、传统美德教育、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解答法律咨询,以提升了青少年道德法制教育的品味,努力创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未成年人工作的良好氛围。
2.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要按照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试“五落实”要求,通过督促检查,使各学校法制教育课同思想品行课融为一体并列入教学计划;
要选备具有一定法律素质的教师授课,保证课堂法制教育主渠道教育的作用;
要整合法治资源,配齐、配强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并不断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努力使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要开辟第二课堂,大力开展法制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除开展经常性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外,可以到监所联合组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让未成年人尤其是留守儿童知道任何违法犯罪都会酿成人生苦果;
积极支持学校与、司法、共建法制教育基地,请、司法干警和战士到校上法制道德品德课。在法制教育实践活动的形式方面,可采取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橱窗、法制演讲比赛、法制图片展、法制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学生熟悉的社会生活中,以激发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热情,增强学生法制教育的互动性和趣味性。
(二)抓整体联动,构建“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对在校留守儿童,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把法制教育延伸到社会和家庭,努力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化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学校以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和谐校园建设为载体,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推进学校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杜绝学生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在各镇要依托“关留委”和留守儿童维权工作站及家庭学校,对临时监护人进行法制教育,引导他们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以良好的品行当好留守儿童的家庭教师,为留守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在机关要注意搞好关工委、教育、、团委等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充分发挥各单位的职能作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积极收集整理校园及学生的动态信息,及时反馈学校新出现的教育管理问题,并制定相应对策加以解决,以构筑起各部门参与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工作平台。
(三)抓维权行动,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要抓好“民调工程”,及时化解涉及留守儿童的权益纠纷。充分利用每月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组织市、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和基层部门对各学校留守儿童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涉及家庭矛盾、抚养纠纷、损害赔偿等方面的矛盾及时组织调解,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的调处工作,预防留守儿童辍学、失学。
另一方面要开辟“绿色通道”,积极为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对涉及农村留守儿童的纠纷,要有针对性地放宽法律援助审批标准及简化审批程序,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优势,最大限度地为留守儿童送爱心、送温暖。要通过开辟的留守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确保留守儿童在受到违法行为侵害时能及时得到法律援助,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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