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项目部消防管理工作,确保重特大火灾发生时快速反应,紧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重特大火灾应急救援保障体系
组织机构,见附图三
成立重特大火灾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项目部发生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迅速报告领导小组,同时拔打“119”火警电话,向地方消防部门报警。接警人员应立即启动本预案。详细查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以及达到火灾现场的行车路线后,接引消防车进驻火灾现场。领导小组及预案各小组接警后,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达现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火情初期扑救和疏散工作,抢救重要文件及物资。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安全疏散措施
安全疏散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领导小组决定和现场情况,疏通消防通道,疏散被困人员。
2、救初起火灾的措施
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领导小组的命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启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控制火源蔓延,为消防部门到达现场、开展扑救工作创造条件。
3、通讯联络措施
通讯联络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领导小组的命令及时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将各种命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4、安全救护措施
防护救护组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辆通行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抢救伤员及保重要物资,并调集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灭火、疏散救护任务的完成担供保障。
重特大火灾发生后实施紧急救援的同时,派人对火灾现场实行警戒和保护,严禁非现场人员进入现场,保证现场的原始状态,以利于消防机构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消防防范措施
1、各单位要经常对消防栓、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熟悉和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
2、每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灭火演练。消除安全重点单位应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