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秦朝实行的中央行政机关三公九卿制,其中三公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别负责行政、军事和监察事务。
2. 九卿分掌祭祀、礼仪、军事、行政、司法、文化教育等具体行政事务,包括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等官职。
3. 在中国古代,三公是朝廷中最尊贵的三个官职的合称。西汉时期的三公指的是司马、司徒、司空或太傅、太师、太保,而秦朝并不设立三公。
4. 汉武帝时期,因受经学影响,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被称为三公,但汉武帝削弱了丞相的权力,大司马的权力逐渐超过丞相。
5. 东汉时期,三公官名仍然存在,但实权逐渐归尚书台,外戚、宦官更迭专权,三公的地位受到威胁。
6. 隋唐时期,九卿的职位不再具有行政权力,而是变成了虚衔或加官、赠官。
7. 明朝和清朝时期,九卿的职位已经完全成为虚衔,与实际的行政权力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