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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躲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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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认定行人躲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的,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2种观点: 一、为了躲避行人撞车谁的责任1、为了躲避行人撞车如何确定责任,规定如下:(1)对于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2)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3)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适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1、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2、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3、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4、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5、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6、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7、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8、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9、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0、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1、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行人是违规在非机动车道上穿越或行走,其躲避的车辆也未违规,但行人为了躲避其他车辆避让到快车道,导致与正常行驶、且未违规的车辆相撞,那么,行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行人行走在斑马线等未违规的道路上,为躲避违规车辆,从而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违规车辆应承担主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1种观点: 认定行人躲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的,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2种观点: 一、行人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责认怎么划分1、行人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责认划分如下:(1)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线上,且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没有责任,机动车负全责;(2)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行人是违规在非机动车道上穿越或行走,其躲避的车辆也未违规,但行人为了躲避其他车辆避让到快车道,导致与正常行驶、且未违规的车辆相撞,那么,行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行人行走在斑马线等未违规的道路上,为躲避违规车辆,从而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撞,违规车辆应承担主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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