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东按照实收出资比例分红。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实收出资比例优先认购出资。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股东会议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权衡出资额、技术和智慧成果、经验和资格的丰富性、对公司未来成长的贡献、获取资源的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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