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公司是把十三薪当做福利来发放的,所以大部分公司不会写进去,工厂为了招人可能会写,这个不做要求的。如果公司没有盈利,甚至负债状态,这个福利可能就不会发放了,不写也是为了规避风险,写了,有合同在,那就必须发放的。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或者劳动保障部门。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