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中,职工因工死亡后,其近亲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亲属,标准分别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另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分析
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于丧葬补助、死亡补助金和抚恤金。
一、工伤事故死亡如何赔偿
工伤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支持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职工因工死亡保险补助有哪些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保险补助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养老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丧葬补贴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核定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拓展延伸
农民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公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为统筹区职工上一年度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和因工死亡的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孤寡人数增加30%。经批准的受扶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于丧葬补助、死亡补助金和抚恤金。工伤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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