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对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湖北省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由湖北省税务局依法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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