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职工病假的主要规定是根据医疗期长短来计算累计病休时间。职工患病期间,企业应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标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职工可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或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
法律分析
一、劳动法关于职工病假的规定有哪些
1、请病假的规定主要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即职工有三个月医疗期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来算;有六个月医疗期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来算等。
2、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劳动法对职工休病假的规定是什么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劳动法第四十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职工病假的计算方式根据医疗期的长短来确定,具体累计病休时间的计算规则也有所不同。在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标准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满。如果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继续从事原工作,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能从事原工作,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最低工资指的是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由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 本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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