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锐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成都市都江堰市产假陪产假分别有多少天

成都市都江堰市产假陪产假分别有多少天

来源:锐游网

法律分析:女职工正常生育享受98天产假。成都市都江堰市的女职工,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生育假60天,总产假为158天。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