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件中,检察机关不会起诉已过追诉时效、经特赦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等情况,盗窃金额小且认罪认罚、退赃退赔、被害已谅解或双方已和解时也可能不起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则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则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以下情况之一出现时,检察机关通常不会提起公诉: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限的;已依法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死亡的;根据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
2、如果盗窃金额和影响较小,归案后认罪认罚,可能会被不起诉。如果退还赃款、赔偿损失,受害人已谅解,或者双方已和解,检察机关也可能不起诉。对于偷窃公私财物金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所谓“金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如果情节严重,将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金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金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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