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可以按规定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不包括生活必需品支出。 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是以下几个: 1、子女教育支出; 2、大病医疗支出; 3、住房租金支出; 4、继续教育支出; 5、 赡养老人 支出; 6、 住房贷款 利息支出。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