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指判处死刑,但是不是立即执行,而是等两年后再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核准机关是高级人民法院,并且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是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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