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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成立贷款诈骗罪吗?

来源:锐游网

单位不能成立贷款诈骗罪,只有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构成该罪。构成贷款诈骗罪的条件包括采用欺骗手段取得贷款,并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且贷款数额较大。虽然单位不能成立该罪,但自然人利用虚假手段骗取银行贷款会受到法律追究,刑期根据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而定,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法律分析

一、单位成立贷款诈骗罪吗?

单位是不能成立贷款诈骗罪的。

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贷款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1、行为人是否采用了诈骗的手段来取得贷款的。

2、无论动机如何,构成本罪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即使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欺骗的手段,只要贷款到期后能够偿还,就不构成本罪。

3、构成本罪必须是诈骗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行为人虽然是以非法占有贷款为目的,但是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可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贷款诈骗罪的主体为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单位是不能作为本罪的主体的,自然人利用虚假的事实来骗取银行的贷款据为己有,就构成了犯罪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情节较轻、数额较小的会判处五年以下刑期,数额巨大的最高会判处无期徒刑。

结语

单位不能成立贷款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只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才构成该罪。单位作为法律主体,不符合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单位不会因此罪行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而对于自然人,如果利用虚假事实骗取贷款,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刑期根据情节轻重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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