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和合同不是用人单位与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公司与签订的,在实践中会出现用人单位录用员工后不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让该员工与某一个有合作关系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目的在于该名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以及日后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等手续时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在发生纠纷后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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