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所需材料及手续。户口迁移需要提供申请材料,包括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根据不同情况,还需提供土地使用证、购房发票等额外材料。迁移时,公民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农村迁城市需提供录用证明或录取证明,边防地区需经公安机关批准。结婚迁移需办理接收证明、注销户口等手续。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的原则,适用于各类群体。在变更户籍时,需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分析
一、公民迁户口需要什么证明?
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如下:
1、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2)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3)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二、户口迁移的手续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3、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扩展资料:
结婚迁移办理前提: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1、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
2、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
3、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
4、到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
5、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6、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
7、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我国的户口迁移以及户籍所在地变更的情形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也是在不断的增加的,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相关的户籍变更的时候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户口迁移是一项涉及众多材料和手续的重要事务。根据不同情况,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证明和文件,如迁移申请、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此外,对于自建房、购买商品住宅或租赁公有住房等情况,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和凭证。户口迁移的手续包括申报迁出、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等。在进行结婚迁移时,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文件,并按照一系列程序完成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是我国户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户籍变更的情形也日益增加。在办理户口迁移过程中,保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