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遗嘱人的遗嘱不能由他人书写,也不能用打字机打印。遗嘱只能由立遗嘱人本人记载,但立遗嘱人不得用铅笔或者其他容易涂改的钢笔书写。遗嘱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遗嘱人的签名是遗嘱的基本要求。不仅证明了遗嘱是由立遗嘱人本人书写的,而且证明了遗嘱是真实意思。立遗嘱人的签名应当是本人的笔迹,不得用印章、手印或者质押物代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