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商标法中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三种方式,包括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和普通使用许可。商标许可费用的支付方式有了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而商标使用需要遵循不盲目乱用、不“朝三暮四”、不打“擦边球”和不“超期服役”的原则。最后提醒在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时需要谨慎处理。
法律分析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具体而言,目前的商标使用许可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方式:
(一)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三)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许可费用的支付方式
商标许可费的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付费的标准可以一次协商一个总数,也可以按照产品的产量或利润提成。一次全部支付许可费的方式对许可人非常不利,除非被许可人实力雄厚。另外一次性风险过大,一旦商标不能带来利润将血本无归。相对来说提成的方式比较可取,一方面不会占用太多资金,另外也便于根据商标的实施情况随机应变。
三、商标使用遵循哪些原则
1、不盲目乱用原则
商标确定后、使用前应进行查询,避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和违反法律其他规定。
2、不“朝三暮四”原则
商标的知名度是经过长期使用,日积月累逐步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的。经常更换商标,会造成消费者对品牌的印象不深刻,甚至不信任,不利于商标知名度的提高。
3、不打“擦边球”原则
模仿知名商标,借知名商标的影响来推销自己的商品,是投机、不正当竞争行为,使用“擦边球”商标实属下下策。
4、不“超期服役”原则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继续使用已经过期的商标是违法行为,因此及时进行续展十分重要。
商标许可使用需要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由于合同规定了上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此签订需要十分的谨慎,以免产生纠纷造成不便。至于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此时具体可以分为三种,包括普通许可使用、排他许可使用以及独占许可使用。
结语
商标许可使用是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一种方式。具体包括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和普通使用许可。商标许可费的支付方式有多种,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应遵循不盲目乱用、不朝三暮四、不打擦边球和不超期服役的原则。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时需谨慎,以免产生纠纷造成不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十六条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按照1950年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和委员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制作说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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