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部门申请撤诉,但需满足条件:申请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由申诉人提出,撤诉目的合理。申请可能不被批准,仲裁庭需审查申请,若涉及规避法律、胁迫或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撤诉不可行。仲裁庭作出裁决前需提出撤诉。裁决确定劳动关系后,当事人不可再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直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申请撤诉,撤诉。申请撤诉的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申请撤诉;
2、申请撤诉必须由申诉人提出;
3、撤诉的目的必须合理。申请撤诉的申请不一定得到批准。仲裁庭还应审查申请。如果申请是因为规避法律,另一方的胁迫或撤诉的结果会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撤诉是不可能的;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必须提出撤诉。仲裁庭对劳动争议作出裁决的,对双方不稳定的劳动关系作出决定和结论,重新确定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不能再申请诉讼。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撤诉的法律程序与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撤诉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主动放弃继续进行仲裁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劳动仲裁撤诉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书面申请撤诉,包括撤诉原因和相关证明材料;2.劳动仲裁机构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3.仲裁机构作出是否同意撤诉的决定;4.通知双方当事人撤诉结果;5.撤诉决定生效后,劳动争议不再继续仲裁。在劳动仲裁撤诉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及时书面申请撤诉,避免延误;2.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支持撤诉理由;3.遵守仲裁机构的程序要求和规定;4.了解撤诉后劳动争议的后续处理方式。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介绍,具体操作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仲裁机构规定进行。
结语
劳动仲裁撤诉是劳动争议解决的一种方式,申请撤诉需符合条件:书面或口头申请、由申诉人提出、合理目的。撤诉申请需经仲裁庭审查,若存在法律规避、胁迫或损害权益等情况,可能不被批准。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提出撤诉,决定将重新确定劳动关系,当事人不得再申请诉讼。劳动仲裁撤诉程序包括:书面申请、仲裁机构审核、决定通知双方、撤诉生效。在撤诉过程中,应及时申请、提供证明材料、遵守程序要求,并了解后续处理方式。具体操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仲裁机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终局裁决】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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