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基金公司在向投资者销售基金产品时,有义务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这是对投资者隐私保护的一种措施,也是基金公司遵循合规原则的必要步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十九条: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托管人应当依法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年报、季度报告、净值报告等。
2.《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基金销售文件及其他有关基金销售的信息,并向投资者提示风险。
3.《基金合同》 第三十三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并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对基金管理运作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防范并化解风险。基金申购人、持有人应当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内自主做出投资选择。
综上所述,基金公司有明确的法律义务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包括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和文件,并提示投资者投资基金存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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