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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