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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的成立须具备4个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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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一、法律上的反担保的方式是什么

1、抵押,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

2、质押,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第三人占有,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

3、保证,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和信誉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所提供的担保。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法律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债权担保中反担保的方式:向第三人提供抵押物;将财产质押给第三人;向第三人支付一定的定金作为担保;或者向第三人提出担保人,与其订立反担保的合同等方式。

二、反担保要遵循什么原则?

(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三)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四)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五)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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