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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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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纳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领取失业金的程序是怎样的

1、失业保险金申领放。

(1)失业人员持本人证明以及原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等材料自6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

(2)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根据个人缴费记录情况,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期限等;

(3)将审核结果通知失业人员,发放《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

(4)失业人员持《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和求职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培训;

(5)失业人员按月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登记;

(6)失业人员每月持卡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2、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1)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按月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制定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按月将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划入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开设的失业保险个人账户;

(2)一次性支付失业保险办理程序:失业人员持申报材料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一次性申领手续;

(3)住院医疗补助金办理手续: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

(4)失业人员生育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凭申报材料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请,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据实核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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