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学校老师,无论是初中的还是高中的,都没有权利开除学生, 但学校教务处是有权利依据法律和校规开除学生的。 但作为学校,他也深知开除一名学生对学生的一生都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会让孩子的身心蒙上巨大的阴影,不到忍无可忍,学校都不会下这个极端不近情理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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