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不一定算工伤。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具体如下:
1、员工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公司员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公司员工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公司员工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5、员工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满足以上任一情形,都属于工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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