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失的,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直接再婚。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当事人可以先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向当地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补办,然后再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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