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包修: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因素致使商品不能正常使用外,在维修时消费者可以不支付任何费用,由厂商所提供完全免费的维修服务。2、保修:工厂或商店对售出的某些商品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1、包修:在包修期内企业如果不负责维修,用户有权提出申诉或退换产品。2、保修: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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