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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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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就受让方而言,其有义务将其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权返还给转让方。

公司有义务协助转让方办理股权回转的相关手续,如修改章程、变更股东名册、前往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受让方依据无效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利亦应返还,否则,构成不当得利。

但要返还给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受让方分红时符合分红条件与程序的,应将红利返还转让方;受让方分红时不符合分红条件与程序的,应将红利返还公司。

就赔偿损失而言,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对由于自己的过错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

一、股权转让后能否请求股东期间的盈利分配?

股份转让时如果双方约定了尚未取得的分红归受让方的,出让方不能请求股东期间的盈利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权转让所需哪些资料

股权转让所需资料如下:

1、出让方企业股权转让申请及主管部门批准;

2、股权转让合同;

3、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股东决议;

4、股权变动公司股东决议;

5、原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7、转让方、受让方、股权变更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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