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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饭店噪音大扰民有什么办?

来源:锐游网

楼下饭店噪音大扰民的处理方法如下:

1、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小区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法律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业主也可以自行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

排放噪声造成严重污染,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排放噪声的场所、设施、设备、工具和物品。

3、噪音扰民可以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反映。

噪音扰民的标准如下: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夜间40dB;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4、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噪音的类型如下:

1、营业性场所噪声,典型声源包括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扩声设备、游乐设施产生的噪声;

2、公共活动场所噪声,典型声源包括广播、音响等噪声;

3、其他常见噪声,典型声源包括装修施工、厨卫设备、生活活动等噪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排放噪声造成严重污染,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排放噪声的场所、设施、设备、工具和物品。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保密。举报事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要求答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处理举报事项的部门应当反馈处理结果等情况。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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