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的确认主要看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1、合法解除。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代通知金解除。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违法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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