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小微企业的三个标准: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对于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3、对于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