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出租合同书应写明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租房合同中水电要怎么写
租房水电可以在合同中写明:租赁双方姓名信息;房屋的位置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水电费用及承担;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房东出租房子要注意哪些问题
房东出租房子要注意在合同中写明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承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北京市房屋转租合同是怎么写的
北京市房屋转租合同要包括十一个内容,具体如下:
1、标题;
2、写明双方基本信息;
3、写明转租房屋的情况;
4、转租用途;
5、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6、其它费用;
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转租房屋的返还、转租、转让和交换;
9、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0、违约责任等;
11、双方签字,写明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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