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写社保不可以。 社会保险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缺少必备条款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补充协议。 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