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合同如需变更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本合同 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一个月以后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