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改制
高管层及主要技术管理骨干
长期激励方案
2004年4月20日
目 录
第一章 长期激励概述1
1.1 进行长期激励的目的1
1.2 进行长期激励的原则1
1.3 长期激励对象1
1.4 长期激励计划介绍1
第二章长期激励计划执行与管理机构2
2.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设立2
2.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2
第三章长期激励计划的内容2
3.1设立和提取奖励基金2
3.2奖励基金的计算和发放3
第四章长期激励计划的结束与变更3
第五章附则4
长期激励计划是指水电顾问集团在国有资产增值达到一定标准的前提下,从国有资产超额增值部分中提取奖励基金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进行奖励。奖励基金的一部分在发放当年以现金兑现,剩余部分视业绩情况分期给付。
第五条 为了便于长期激励的执行和管理,需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期激励计划的执行与管理机构。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第设立和提取奖励基金(M)
第九条由于岗位责任、工作性质不同,各个岗位之间的激励应该有一定区别,以分配系数表示,见下表:
岗位 | 总经理(院长、) | 副总经理(副院长、副) | 技术骨干 |
分配系数 | 1.0 | 0.8 | 0.6 |
第十条个人奖励金(S)的计算
个人奖励金S=M×(个人分配系数/参与激励计划的各人分配系数总和)
第十一条个人奖励金的发放
第十二条长期激励计划的结束条件
当受激励人员因离职、解雇、退休、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需分别处理:
第十三条重大变更
当长期激励计划实施时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由董事会提议变更激励约束条件甚至终止该方案,并报水电顾问集团批准,可能的情况变化包括如下:
第十四条本方案的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有。
第十五条本方案的实施日期由水电顾问集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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