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并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
法律分析
由于立法者将本罪客体认定为侵犯了司法机关追索赃物的正常秩序,归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妨害司法罪”之下,因此,没有规定明确的犯罪金额。
最高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指导意见中规定:
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拓展延伸
犯罪所得掩饰的法律后果及应对措施
犯罪所得掩饰是指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掩盖其非法所得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正义和法治原则,因此法律对其有严厉的后果。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犯罪所得掩饰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此外,对于犯罪所得掩饰的应对措施包括加强金融监管、加强反洗钱工作、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等。通过加强法律意识教育、提高执法效能和国际合作,可以有效遏制犯罪所得掩饰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结语
犯罪所得掩饰是对社会正义和法治原则的严重损害,法律对其采取了严厉的后果。根据不同情形,量刑起点可在拘役至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此外,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犯罪事实,可增加刑罚量。为应对犯罪所得掩饰,需要加强金融监管、反洗钱工作,并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通过法律意识教育、执法效能提升和国际合作,我们能有效遏制犯罪所得掩饰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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