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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的手续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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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产权证需要进行一系列手续。首先,开发商需要规定办理初始登记的期限,购房合同中需要明确开发商在成交后应及时通知购房人登记的时间以及未能及时处理交易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接着,从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土地)权属登记申请表,确定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并填写申请表、盖章并获取相关文件,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签订预售合同的房屋号、实测面积、房价结算确认书、两份地图(房屋登记表和户籍图)、特约维修基金专用

法律分析

办理产权证需要进行哪些手续呢?在购房合同中,开发商需要规定办理初始登记的期限,并且要明确开发商在成交后应及时通知购房人登记的时间以及未能及时处理交易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二步:从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土地)权属登记申请表?你可以事先问开发商,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问这个部门,以免被冤枉。如果你想申请两个证书,你可能要去两个部门,得到两份不同的申请表。第三步:拿地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产权证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是必备资料之一。

第四步:填表、盖章并获取相关文件?当你向面前的相关部门询问时,一定要明确哪些文件是需要拿到的,并一次全部拿到,以免跑来跑去的痛苦。

第五步: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无论是社区代收还是银行代收,都需要保留付款凭证。这两笔钱的付款凭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备凭证。一旦遗失,将影响产权证的办理。

第6步: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密封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签订预售合同的房屋号、实测面积、房价结算确认书?两份地图,房屋登记表和户籍图?特约维修基金专用收据?契税缴纳证明还是减税证明?买方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共同协议原件?银行的提前还款证明?不同地方的具体要求是不同的,所以一定要事先问清楚。必须保留管理部门领取证书的通知,并按上述通知时间领取证书。

第七步:按规定时间领取产权证,缴纳印花税、产权登记费、生产成本等,认真核对产权证记录,特别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况等重要信息,第八步是申请抵押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手续需要提交的文件通常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普通房屋共有权证、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国有土地使用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以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署的房屋租赁说明?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应当提交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通常,这一程序可在办理产权证的同时办理,并可提前准备相关文件。不同地方的具体要求不同,必须事先问清楚。

第九步:把产权证交给银行扣押?贷款合同约定的,将产权证交贷款银行扣押。

拓展延伸

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证明。办理产权证是房屋买卖、租赁等房屋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根据我国《房屋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交易必须办理产权证,产权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证明,是房屋交易、抵押、融资等的前提条件。

产权证的办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房屋买卖、赠与等。其次,房屋交易双方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房屋交易价格符合法律规定。此外,房屋必须符合安全、舒适、便利等要求,才能进行产权证的办理。

在办理产权证的过程中,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和申请材料,如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权属转移申请书等。房屋所有人和交易双方需要前往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办理产权证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根据地区而异。

总之,产权证的办理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在办理过程中,需要仔细阅读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办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为了保障自身的权益,建议交易双方在办理产权证前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避免因办理不当而产生纠纷。

结语

办理产权证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手续。首先,开发商需要规定办理初始登记的期限,并在购房合同中明确开发商在成交后应及时通知购房人登记的时间以及未能及时处理交易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接着,从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土地)权属登记申请表,并确定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拿地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产权证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是必备资料之一。接下来,填表、盖章并获取相关文件,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签订预售合同的房屋号、实测面积、房价结算确认书、两份地图、房屋登记表和户籍图、特约维修基金专用收据、契税缴纳证明或减税证明、买方身份证明(复印件)、银行的提前还款证明等。接着,按规定时间领取产权证,缴纳印花税、产权登记费、生产成本等,并认真核对产权证记录。然后,申请抵押登记,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普通房屋共有权证、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国有土地使用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以及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应当提交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同地方的具体要求不同,必须事先问清楚。最后,把产权证交给银行扣押,贷款合同约定的,将产权证交贷款银行扣押。

法律依据

公证法(2017-09-01)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公证法(2017-09-01)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公证法(2017-09-01)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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