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裁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法定裁员时,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所谓“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含销售提成)、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但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和劳动保护费用不计入工资。
(1)雇主进行经济性裁员有两个法定条件。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实施经济性裁员:
1.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经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的。
法定整顿期间,是指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调整债务,对企业进行重整,以恢复清偿债务能力的重整破产制度。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由债权人申请破产。如果企业只是遇到暂时的困难,经营一段时间后能够恢复偿债能力,企业可以与其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将宣布进入整顿期间。在我国,整顿是由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主持的。如果整顿期间结束后,企业仍不能清偿债务,法院将宣布企业破产。“进入法定整改期”说明企业经营非常困难。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员的,可以裁员。
裁员是对员工的集中辞退,所以与员工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条件并不适用。同时,由于裁员往往涉及面积较大,程序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裁员有补偿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工作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