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
2、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
3、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4、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
5、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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