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电检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用电检查程序开展用电检查工作。
二、定期检查周期:
1、对所有专变企业通过春季、秋季安全检查进行全面检查两次;
2、对低压非居民客户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今年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3、对居民照明客户根据各配变台区线损完成情况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和检查次数。
三、定期检查的内容:
1、核对客户基本情况,其内容应包括客户户名、地址、电能计量装置的型号、容量、变比等,主要管理单位、联系人、电话、受电电源、设备编号、电气设备的主接线、供用电合同、主要设备参数(如:变压器容量、互感器变比等);电容器的安装和投运容量变化情况;非并网自备电源的连接和容量的变化情况;生产班次、生产工艺流程、负荷构成和负荷变化情况;
2、检查客户设备运行有无异常和缺陷,防雷设备和接地系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规范要求;
3、检查客户电气设备的各种连锁装置的可*性和防止反送电的安全措施;
4、检查客户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周期校验情况和高压电气设备的周期试验报告;
5、检查客户操作电源系统的完好性;
6、检查供用电合有关协议履行的情况;
7、检查电能计量装置及运行情况,检查计量配置是否合理;
8、检查电力负荷管理装置、调度通讯装置等安全运行状况;
9、检查受电端电压质量;
10、检查客户功率因数情况和无功补偿设备投运情况,督促客户达到规定功率因数要求;
11、督促客户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进行更新或改造;
12、检查客户供电专线的完好性;
13、检查客户变配电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如防小动物、防雨雪、防火、防触电等措施。安全用具、临时接地线、消防器具是否齐全合格、存放是否整齐,使用是否方便;
14、检查客户各种规章制度及管理运行制度执行情况;
15、检查客户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16、上次检查时发现客户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和其它需要采取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17、检查进网作业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措施;
18、法律规定的其它检查。
四、专项检查:
1、特殊性检查:各级政府组织的大型政治活动,须确保供电的应对相应范围客户进行专门用电检查;
2、季节性检查:按每年季节变化对客户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如防污检查、防雷检查、防汛检查、防小动物检查等;
3、事故性检查:客户发生电气事故后,对客户设备进行的全面、系统的检查;
4、营业性普查:组织有关部门集中一段时间在较大范围内对客户改造、供用电合同的执行情况及违约用电、窃电行为进行检查,组织对农村和城区内线损较高的抄表区域进行见抄、检查;
5、对有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嫌疑的客户进行定期或突击性检查;
6、定期对供电所和用电营业所的电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7、定期对供电所和用电营业所的用电客户的业扩报装用电的程序和处理时限进行稽查和考核;
8、协助供电所和用电营业所对欠电费客户进行停电、催收,确保本局20__年电费的.全部回收;
9、按规定的时间对计划停电、检修停电和其他停电通知重要用电客户,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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