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有限公司:
我方承包贵公司工程的劳务工作,因我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从事该工作的劳务工人工资的,我方授权委托贵公司代我方支付我方拖欠劳务工人的工资,代付的工资款项由贵公司从我方的劳务费用中直接扣除。
贵公司仅代我方支付聘请的劳务工人的工资,该代付行为不代表我方聘请的劳务工人与贵公司之间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代为支付劳务工人工资明细见下表:
劳务有限公司
委托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