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总体要求,今年以来,我县始终将定点帮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现将20xx年泾县定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继续执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体要求,坚持做到“摘帽不摘帮扶”,全县家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继续包保帮扶142个村(社区),持续开展结对定点帮扶和入户走访帮扶工作,做到了有帮扶任务的村、居定点帮扶工作全覆盖。今年以来,各级定点帮扶单位累计直接投入帮扶资金428.97万元,实施帮扶项目62个,帮助引进资金481万元,帮助引进、实施项目41个,累计帮助(含直接采购)销售农副产品达728.63万元。强化帮扶责任人管理,对因人事调整、因病、因退休等无法履行帮扶责任的,及时安排调整到位,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不弱化。截至目前,累计调整78批次、160余人次。
二是继续开展“我为脱贫户办实事”主题活动。常态化开展走访帮扶,定期排查脱贫户、监测对象“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帮助申报帮扶项目,积极落实年度各项帮扶措施。累计帮助10751户脱贫户、335户监测对象制定帮扶措施10.5万余条。持续开展“我为脱贫户办实事”主题活动,根据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实际困难和存在问题,结合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制发帮扶工作提示单、微信工作群提示等方式,督促帮扶责任人深入开展“我为脱贫户(监测对象)办实事”活动,有针对性为全县脱贫户(监测对象)办理不少于2件且被认可的好事、实事。截至目前,全县34名帮扶责任人为10751户脱贫户、335户监测对象累计办理实事达2.4万余件。
三是继续压紧压实帮扶主体帮扶责任。创新建立“1+N+4”帮扶工作机制(即:“1”是聚焦落实,强化意识,进一步落实帮扶单位(含乡镇)组(委、工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帮扶主体责任,确保脱贫户、监测户(以下简称帮扶对象)应享尽享、不享不留,确保帮扶对象家庭人均纯收入稳中有增。“N”是根据帮扶村、帮扶对象办好若干件实事。“4”是通过开展四查,推动帮扶责任落实,一查帮扶单位委(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二查帮扶干部对帮扶对象情况是否清楚,三查帮扶措施是否精准并及时落实到位,四查帮扶工作是否取得实际成效,帮扶对象是否满意),强化帮扶单位主体责任,主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乡镇、村统筹安排帮扶责任人日常走访各项任务,及时做好业务指导,严格落实帮扶责任人走访签到制度。对不服从安排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帮扶责任人,各乡镇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县委组织部以及帮扶责任人所在单位,严肃追究。顺利完成第八批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选派第一和工作队员共106人,分赴38个村开展选派帮扶工作,其中,脱贫村34个,红色村2个,重点村2个。同时,创新选派18名退出岗位干部到村担任村组织第一,不断充实村组织乡村振兴力量。
二、存在困难问题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脱贫攻坚战胜利收官之后,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启之年,全县上下凝聚共识,齐头并进,形势一片大好。然而今年又是换届之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战场轮换了一批驻村帮扶队伍,定点帮扶队伍也迎来了一批新生力量,他们大多数业务相对陌生,认知需要更新,能力有待提升。
三、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提升定点帮扶工作实效。下一步,建议结合当前实际,优化制定定点帮扶单位工作职责和范围,量化工作任务和目标,分层分类开展培训、测试,进一步提升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履职能力与帮扶成效,提升帮扶责任人的帮扶能力和帮扶水平,同时将帮扶成效纳入年终绩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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