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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合同(6篇)

来源:锐游网

使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营造我市旅游商业氛围,点缀美化城市,方便广大市民,经市同意,对市区公共场所的商亭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拍卖乙方获得 ________路段的商亭_____年经营权。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制定如下条约

  一、商亭设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商亭购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对商亭统一规定样式,颜色、尺寸规格等标识。

  乙方可向城市管理局推荐的制造商订购商亭,也可向其他商亭制造商定购,但商亭需经城市管理局验收符合规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商亭的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本合同签定之日一个月后起算,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五、甲方责任

  1.向乙方出让商亭位置的经营权;

  2.向乙方提供商亭位置的平面图、商亭样式、颜色、尺寸规格等标识文件;

  3.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责任

  1.按时如数向甲方交纳商亭经营权的租金。

  2.负责商亭各种商品的合法经营,建造、维护、安全责任和相关费用,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3.在本合同期满后,商亭所有权归所有。

  4.如在商亭外型做户外广告,必须报城市管理局审批,提供平面效果图,获得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向城市管理局交取广告费。

  5.商亭经营者应依法经营,如发现经营者有违法经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商亭归所有,租赁费不予退回,重新拍卖。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亭的样式、颜色、尺寸规格或已确定的经营地段,不得对商亭进行改建、搭建、扩建,如有以上任何之一行为,甲方通知乙方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累计有3次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予乙方任何补偿,商亭归所有,租赁费不予退回,重新拍卖。

  7.乙方负责商亭的维修维护工作。

  8.乙方负责商亭的安全和防盗工作。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缴交租金,乙方未按期缴交租金,每逾期_________天,按当年应缴总额的_________计缴滞纳金,延期缴租金超过_________,除要求乙方所欠付清的租金及滞纳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亭经营权。

  八、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按实际情况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减免期间租金或终止合同。

  九、商亭主体损坏,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修复,否则逾期一天扣罚_________人民币;商亭外观损坏,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修复,否则逾期一天扣罚_________人民币。

  十、如因城市建设的需要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告知乙方,并负责另选地址迁移。因迁移所产生的费用和乙方的其他损失在乙方应交的商亭经营权租赁费中扣减。

  十一、商亭在本合同约定的经营期结束后,乙方不得自行拆除,要保持原有的完好状态。在再次公开招租时,乙方在同等价格下可优先续租。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故意毁损商亭,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出现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十三、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行失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拍卖成交确认书

  附件二 商亭位置平面图及外观图案

使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使用方和授权方的义务、权利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授予乙方有限使用。。

  二、使用形式仅限于;发行范围仅限于国内。

  三、肖像使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的形式、范围、物流搬家、票务时间之内使用甲方肖像,乙方于拍摄完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现金人民币元。

  五、肖像授权的变更:肖像在使用期间,肖像使用方需要将像用于其他媒体上时,须事先取得肖像授权方的同意;肖像在使用期间,肖像授权方需作另外授权于他方时,必须事先征得肖像使用方的同意。

  六、乙方承诺将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绝不损害甲方享有的合法权益。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将承担违约责任。

  七、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合同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议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式二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签订。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职务______。

  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职务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或:第四条 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_____(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 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____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 土地使用费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或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_______银行_____分行,账户号___。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 该土地用于建设____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 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____年____月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设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或:第九条 乙方利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方原有场地,原有场地的界桩应由甲方重新核实。〕

  第十条 土地使用年限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_____,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 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相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 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 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签署,甲方双方各执____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签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_(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章)乙方: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使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或:乙方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___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________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元等),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

  第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账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行,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

  第该土地用于建设____________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

  第九条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付土地。

  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环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

  第十一条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第十二条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____%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6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相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

  第十四条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六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________)项解决:

  (1)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签署,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市(县)签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使用合同

  根据《_________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_________市国土局为一方(以下简称“市国土局”),_________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用地者”)(“用地者”一词在本土地使用合同以及附件一的土地使用规则中的上下文许可的情况下亦包括用地者的继承人或受让人)。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本土地使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本土地使用合同签订日期起三十(30)天内,由_________市国土局将编号为_________壹号地段,土地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的地块(以下简称“甲地段”)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其上的权益,一次性出让和转移给用地者使用。甲地段位置图见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宗地图红线范围。甲地段之面积以实际批出的宗地图为准。

  土地使用年限伍拾(50)年从签署本土地使用合同日期起计,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用途如附件四之发展大纲图,包括标准厂房、专业厂房、单身职工宿舍以及商业楼宇(上述各项定义见土地使用规则)。

  第二条 用地者同意支付下列款项成交甲地段:(i)地价总额为_________万港币;(ii)征地费总额_________万港币;以及(iii)为单身职工宿舍用地另付_________万港币。上述(i)、(ii)和(iii)之总和称为“用地价款”。

  第三条 本土地使用合同所附之土地使用规则是本土地使用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用地者愿意遵守土地使用规则。

  第四条 双方同意按土地使用规则第二条和第三条的方式支付上述第二条的款项。

  第五条 在用地者付清上述第二条的用地价款后,_________市国土局应即发给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甲地段的空地占有交付给用地者。

  第六条 用地者应每年向国土局支付土地使用费,根据土地使用规则第四条界桩定点所确定的甲地段的确实面积,每平方米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七条 当用地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可以按照土地使用规则规定的规划用途和程序,进行赠与、出售、交换、抵押和出租其全部或部分土地,无论上盖建筑物完成与否。

  第 _________市国土局及一切属下部门于行使土地使用规则项下的任何有关之权力或采取任何行动前,必须提前二十一日发出书面通知用地者为有效。

  第九条 交付于用地者的必须是空地占用,没有任何未经授权的建筑物或任何其他非法占有。

  第十条 用地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可即按本土地使用合同附件二的土地使用规则,开发建设甲地段。

  第十一条 本地区使用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法律的保护和管辖。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有关本合同的某一事项未加以规定时,应参照国际商业惯例。

  第十二条 本土地使用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土地使用合同正本一式三份,_________市国土局一份、用地者一份、_________市公证处一份。本合同副本八份,_________市计划局一份,_________市国土局一份,_________市税务局一份,_________市建设局一份,_________市财政局一份,用地者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合同

  甲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邮 编:

  联 系 人:

  乙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邮 编:

  联 系 人: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软件开发项目的内容、工作进度与安排、价款、交付和验收方式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规定的工作进度决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方便条件,协助配合乙方进行软件的开发、调试、安装及实施。

  第四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资料,报表及文档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软件开发费用。 甲方有权在软件验收之日起一年内,要求乙方对验收完毕的软件模块出现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错误及故障,进行免费维护。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软件开发工作。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帮助甲方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具体的操作方式及费用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认。依合同收取软件开发费用。乙方有义务在软件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对验收完毕的软件模块出现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错误及故障,进行免费维护。

  第五条 甲方在一年的免费维护期之后,需要乙方对软件模块进行维护时,乙方可根据情况酌情优惠收取模块维护费用。

  第六条 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 本合同涉及的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使用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乙方作品及其程序等。乙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使用这些作品。

  第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条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预付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四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当事人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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