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姓名/[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小区编号为的车位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停车位)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小区编号为______________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该停车位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当日内付清。乙方所选择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该转让价格不含乙方以后支付的停车场管理费。
三、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乙方检验合格后应在《停车位交接书》上签字,乙方签字后视为完成该停车位的交接。该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年限为______________年,自甲方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之日起算。______________年转让期限届满后,甲方同意将该停车位无偿提供给乙方继续使用,直到该小区所占用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届满之日止。
五、甲方就该停车位使用权,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六、该停车位只能用于停车,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
七、乙方取得停车位使用权后,在本合同约定的剩余使用年限内,可将该停车位转让或出租给他人使用,但必须向甲方或取得甲方授权的物业服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转让或出租。乙方应将和他人订立的转让或出租合同送甲方或已取得甲方授权的物业服务公司备案。如系转让,乙方应保证受让方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
八、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款票据和《停车位交接书》到物业服务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支付停车场管理费。
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交付停车位,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币_______元(伍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逾期超过三十天后,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通知到达之日起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已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时间交付款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币_______元(伍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如逾期超过三十天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按应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十一、如遇自然灾害、行为、社会异常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然解除,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十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停车位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签署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乙方使用甲方停车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位号码:_____,乙方车牌号码: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车位使用费: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每月:_____元,总计:_______元,乙方一次行给付所有月份的费用。
三、甲方收取的费用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费用,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借用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车辆应自行保险,对车辆发生碰撞、划伤、丢失等现象,乙方自行与物业沟通报案或出具相关证明,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 如有需要,允许甲方可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以解除此协议,同时甲方需退还乙方剩余月份的使用费。
五、 若乙方将车辆出入证遗失请及时到物业处报失并补办。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日期: 电话: 日期: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佳园佳园小区地下停车库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库位于佳园佳园小区1幢与2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a-005号的停车库,具体车库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库平面附图为准。甲方保证对以上车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库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库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佳园小区”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佳园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库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库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库转让金后,原佳园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库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佳园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库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库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库,须服从和遵守佳园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库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佳园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
(注:双方有效身份证均复印在背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停车位以及该车位的相关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现双方就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位于x地下停车场第号,该车位为划线分割,无隔断墙无封闭,车位具体位置和相关参数以甲方与小区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合同上的数据为准。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该车位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初次取得产权证明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产权由甲方转让给乙方之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该车位全额转让价款。
甲方收款人签字:,收款日期:。
第四条所有款项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车位转让即成事实。在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车位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车位情况符合本协议约定,甲方完成车位交付,上述车位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甲方及继承人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约定获取该车位的所有权,即视为甲方违约。
第五条甲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当日,将上述车位的原购买合同及房地产开发商开具的收款收据一并交予乙方保管,并有开发商或第三方为见证。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该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办理移交手续。
合同编号:
编号:
日期: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车位拥有权,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出售,也未设置抵押,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转让该车位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也不涉及其他第三方的权利。如有上述情形,视为甲方违约。
2、在该小区房地产开发商能够办理车位产权证书时,乙方要求
甲方过户,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偿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3、本协议签订前该车位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应当缴纳的费用已经全部交清,如有尚未缴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有责任按照协议条款自觉履行。如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额偿还该车位转让价款及违约金,违约金商定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第甲方丈夫(妻子),身份证号:也同意将该车位转让给乙方,签名:。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使用功能的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见证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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