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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推荐协议(5篇)

来源:锐游网

就业推荐协议

  甲方:

  乙方:同学(家长)

  为搞好学生推荐就业工作,使学生毕(结)业后能顺利走上工作岗位,XX市电子科技职业学校招生就业科(简称甲方),与学生及家长(简称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到甲方,选择甲方所开设的专业班学习,学制年。甲方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严格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提供乙方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精心组织教学,使乙方能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二、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交清学杂费。若乙方严重违纪,被甲方予以开除学籍或自动退学处理者,乙方所交费用概不退还。

  三、乙方在校期间,应自觉接受甲方教育与管理,遵纪守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努力学习,认真实践,完成各科学业。经考试、考查成绩合格,甲方负责向乙方颁发毕(结)业证书,并组织乙方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费用乙方自理)。

  四、乙方完成学业后,甲方负责推荐乙方到正规单位上班(费用乙方自理)。非乙方本身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而未被甲方推荐工作的,甲方将退还乙方全部学费。乙方进单位后,因违纪或不服从管理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且甲方不予再安排乙方就业。

  五、乙方在甲方管理期间,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不予以推荐就业,且不退还乙方所交费用。

  (1)不接受甲方教育,受开除学籍或留校察看处分,或治安管理处罚、刑事拘留者。

  (2)所学课程有一科以上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3)一学期内累计旷课20学时或一年内累计旷课30学时者。

  (4)残疾或患有传染性疾病者。

  (5)毕业推荐工作时未满16周岁,未办理推荐工作所需的证件者。

  (6)不服从就业分配,擅自脱离甲方就业管理关系者。

  (7)未通过学校组织的就业考试者。

  (8)毕业时自愿要求不需学校推荐就业者。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乙方家长及学生本人签字后,交甲方盖章,负责人签字才正式生效,乙方完成学业就业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家长(签字)

  负责人(签字)学生(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就业推荐协议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培养方式

  健康状况

  专业

  学制

  学历

  家庭住址

  应聘意见:

  毕业生签名:年月日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

  单位名称

  单位隶属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所有制性质

  单位性质

  组织关系接收单位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

  户口迁移详细地址

  用人单位意见:

  签章

  年月日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

  签章

  年月日

  学校意见

  学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学校通讯地址

  院(系、所)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签约须知

  为维护国家毕业生就业方案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定如下协议:

  一、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二、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三、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基本要求及工种岗位安排,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本协议无效。

  四、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黑龙江省教育厅审查批准,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报到证签发手续。

  五、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就业报到证签发手续,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定协议前进行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六、毕业生、用人单位两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其他约定事项”栏中逐条明确。约定的有关内容可包括: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违约责任、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协议终止条款、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等,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约定事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的合法权益。本协议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的使用范围: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毕业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协议就业,不使用本就业协议书(解除定向或委托协议的除外)。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其他约定事项:

  毕业生签字:

  用人单位签章:

就业推荐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录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毕业后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录用乙方工作期限为年,工作地点为,工作岗位为。

  四、甲方录用乙方工作期间,乙方月实际工资收入不低于元。

  五、甲方录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按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签订本协议前组织体检,否则以学校毕业时体检为准。

  七、甲方在招聘时所提供的带有承诺内容的宣传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在应聘时所提供的自荐材料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绍的情况严重失实,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乙方所提供的自荐材料内容严重失实,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本协议解除:

  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录用为公务员,或经选拔参加选调生、选聘生、西部计划、欠发达计划、三支一扶、服务社区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

  3、乙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或解除协议,变更或解除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十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于年月日前到甲方报到。甲方应当在乙方报到后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录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当积极配合。本协议中关于工作期限、岗位、地点、薪酬等主要条款应写入劳动合同。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或甲方为乙方办理录用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就业推荐协议

  甲方:(见习单位)

  乙方:(见习毕业生)

  为帮助_市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水平,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本着合作、谅解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接纳乙方为见习毕业生,见习岗位为,见习期限为个月,具体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为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金额元。承诺按照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要求和实施方案认真执行,承担帮助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的职责。

  二、见习期间,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并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三、甲方应按劳动法规定的作息时间安排乙方见习工作,如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须征得乙方同意。

  三、见习期间甲方要指定专人负责乙方的日常管理,见习期满后,应对乙方的见习表现做出客观鉴定。

  四、乙方承诺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履行见习岗位的工作职责,积极做好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严格遵守甲方的生产及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按甲方规定处理。

  五、乙方在甲方见习期间,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涉及保密事宜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六、见习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乙方做出警告、通报或单方即时解除协议,终止乙方在甲方的见习。

  七、见习期间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提前结束见习的,甲方应允许其结束见习。但乙方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工作交接。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见习过程中出现分歧或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由实施机构进行鉴证备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鉴证机构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责任人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机构:

  年月日

就业推荐协议

  用人单位

  培养单位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遵守的条款

  第三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五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

  第六条 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的依据。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

  双方协议的主要条款

  第一条 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条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性质

  档案接收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毕业生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院 专业 政治面貌

  学位类别 学历 培养方式

  生源地 婚姻状况

  联系方式

  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毕业生工作的地点:

  第二条 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是:

  第三条 毕业生户口迁入地地址:

  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劳动报酬是: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初次服务的期限是: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签订: 合同。

  本协议是否需要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成立

  双方商定按下列步骤解决争议:

  一、对本协议产生纠纷和争议的,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XX元。违约方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签字盖章后方可解除协议。

  其他约定: 毕业生意见: 用人单位意见: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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