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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合同(6篇)

来源:锐游网

使用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接受方)

  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许可方和接受方已就接受方向许可方购买_________系统签订了购买合同;鉴于本合同所指明的若干计算机软件作为许可方按购买合同所提供的__________ 系统的一部分或者与之一起使用的情况下,许可方应将该软件许可接受方使用;鉴于许可方有权授予本合同所规定的许可;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购买合同是指许可方与接受方于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就接受方向许可方购买___________系统签订的合同。

  1.2  许可方是指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3  接受方是指 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4  系统是指购买合同规定的,接受方向许可方购买的___________ 系统。

  1.5  程序是指构成接受方购买的_______ 系统的_______控制系统的程序。

  1.6  专有资料是指由许可方提供的,与程序有关的文件、数据、技术指标。

  1.7  合同生效日是指双方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许可方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向接受方授予使用__________ 系统程序的许可,而接受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同意接受该许可。按本合同许可的程序如下:(应加入该程序的内容、运行的环境以及应具备的功能)

  2.2  许可方授予接受方使用该程序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许可方负责向接受方提供该程序的专有资料,专有资料包括以下几项:A: 份用户指南;B: 份操作手册和安装指南。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________个工作日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支付合同价格_____%的预付金;其余_____%的货款在接受方收到许可方的商业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3.2  合同金额共计为______________人民币。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金额,通过接受方开户行及账号____ 和许可方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进行支付。

  4.2  按照合同规定,在__________系统验收合格后,许可方应立即开具商业并先行传真给接受方,接受方在收到许可方开具的商业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将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支付给许可方。

  第五条 专有资料的交付改进

  5.1  许可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接受方提供专有资料。交付方式为邮政特快专递或航空快递。目的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如果许可方提供的专有资料有丢失、损坏和/或不完整,许可方在收到接受方的书面通知后____天内,免费将专有资料重寄或补发给接受方。

  5.3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许可方对程序如有改进和发展,应免费向接受方提供与此相关的更新后的程序和专有资料。

  第六条 安装与验收

  6.1  许可方应协助接受方完成该程序的安装。若接受方要求许可方派技术人员现场协助安装,则许可方应提供此项服务;接受方应负责许可方所派技术人员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6.2  软件安装运行后,双方按说明书中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对运行情况进行验收。接受方应将签收的合格证明传真给许可方。

  第七条 使用、复制、转让及透露

  7.1  接受方只可将程序用于许可方按购买合同条款提供作为________系统一部分的计算机;如果 ___________系统计算机因为发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进行保养性维修、工程设计变更、特制件或模型变换期间不能操作,则也可将程序用在接受方的备用计算机上,直到__________系统控制用计算机修复到操作状态为止。接受方只能将程序用于直接的内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程序供给他人使用。

使用合同

  甲方(被许可方、影视单位):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合同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乙方(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合同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影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有意使用影视剧《_______________》中的有关段落作为甲方计划或正在摄制的影视剧《_______________》的剪辑素材;乙方享有影视剧《_______________》的著作权,乙方同意甲方使用此影视剧素材。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许可安排

  1.1.乙方许可甲方在影视剧《_____》中使用于___________年发行的影视剧《_____________》中的片段作为素材。该素材长约_____秒,由上述影视剧的第____分____秒至第____分____秒中的情节组成,包括乐曲、歌词等音乐作品在内。

  1.2.该素材的类型为□电影片□电视剧□其他。

  1.3.甲方获得许可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1.4.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起______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许可使用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如为税前款的,则费用中含________%的税款□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相关税负。如为税后款的则甲方应当在款项支付后______内为乙方出具完税证明。

  1.5.甲方依法享有含有该素材在内的影视剧的完整著作权。该影视剧创作完成后,该素材即构成影视剧内容及画面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因此所获之全部权益,与乙方无关。

  1.6.若采用该素材的影视剧得以公开发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无论甲方以何种方式使用该素材,乙方皆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乙方署名采用下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制作的影视剧)本影视剧素材由________(乙方)提供。□。

  1.7.涉及有素材交付和返还情形时,甲乙双方需遵守如下约定:

  1.7.1.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起______内向甲方提供该素材。乙方在交付该素材时,甲方应当场验收,确认素材完好情况,并出具书面记录。

  1.7.2.如乙方未明示放弃返还权,甲方应在该素材使用期限届满后_____内返还该素材。乙方应亲自当场验收,若当场验收后未出具书面异议,视为素材符合原样。该素材返还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1.7.3.该素材自交付甲方之______起,损坏、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拍摄期间若因使用不当造成该素材损坏的,需负赔偿责任。但乙方隐瞒该素材自身存在的缺陷,导致甲方在使用期间发生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8.甲方使用该素材,还应取得该素材中可以单独使用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剧本、音乐等)的著作权人的书面同意。□乙方负责从其他上述著作权人处获得必要的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应尽力协助甲方从上述著作权人处获得必要的书面同意,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1.9.乙方有权核对甲方对该素材的使用情况,但不得干扰甲方正常的拍摄工作,甲方应予以配合。

  1.10.甲方有权在影视剧拍摄的过程中根据拍摄需要,仿制或复制该素材。在影视剧宣传或发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在宣传、推广或销售资料中使用该素材,且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二条声明与保证

  2.1.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目的使用该素材,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素材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甲方在该素材的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含有该素材在内的影视剧内容及画面不对乙方产生侮辱、诽谤等不良影响。

  2.2.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用途和范围使用该素材,除用于本合同规定的特定用途外,甲方不得制作或允许第三方制作该素材整体或部分的任何复制品。

  2.3.乙方保证其为该素材的著作权人,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4.乙方保证甲方不会因上述素材的使用而侵犯到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如果因甲方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上述素材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引起任何争议,应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3.2.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①若甲方未如期向乙方支付许可使用费,每逾期_____年,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许可使用费的千分之____作为违约金;

  ②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则不论工作的进度如何,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许可使用费。

  3.3.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①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第1.7.1条的规定如期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素材,每逾期一______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则合同解除后_____年内,乙方需将已收取的许可使用费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返还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

  4.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合同,该合同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2.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

  5.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5.1.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素材,经甲方催告后__________年内仍未予以交付;

  5.1.2.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1.3.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中所做的保证不真实。

  5.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5.2.1.甲方迟延支付乙方的许可使用费,经乙方催告后______年内仍未予以支付;

  5.2.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3.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保密义务

  6.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在签约过程中知悉或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另一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

  6.2.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3.在本合同终止之后,甲乙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6.4.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7.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7.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______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7.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7.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通知与送达

  8.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8.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______年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______年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______年视为送达。

  第九条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9.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9.2.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地点)的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2.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起诉。

  第十条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10.1.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11.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11.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和签署

  12.1.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12.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2.3.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本合同之任何修改除非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确认,否则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13.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使用合同

  甲方:

  乙方:压路机驾驶员

  设备编号

  压路机型号

  数量

  1、乙方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2、压路机未进行检测,乙方严禁使用压路机进行工作。

  3、压路机驾驶员在操作时,严格执行班前班后对压路机的紧固件;油路;电路;变速箱,分动箱,驱动桥,轮边减速器及振动室的油位;传送带的松紧程度;刮泥板;差速锁和转向锁是否脱开进行自查制度。

  4、乙方严禁在酒后进行施工操作。

  5、乙方应自觉遵守压路机的其它《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合同条约,如有违反规程和合同而引起的各种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甲方项目经理(签字):

  乙方(签字):

  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年 月 日

使用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信息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信息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由 (下称甲方) (下称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

  鉴于:

  1.甲方为依据 (国家或地区)法律在 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 ),享有电视剧《 》(下称电视剧)的著作权,该电视剧(□已经/□即将)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2.乙方为依据 (国家或地区)法律在 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 ),其已合法取得电视剧播映资格,有意播映甲方所摄制的电视剧。

  3.甲方同意乙方在相应区域和期限内播映该电视剧。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播映甲方享有著作权的电视剧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信息

  1.1制作单位

  1.1.1电视剧的制作单位为;

  1.1.2《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上(□已经/□拟定)载明的制作机构为 ,合作机构为 。

  1.2电视剧长 分钟/集× 集,带型: 。

  1.3主创人员

  1.3.1编剧为 ;

  1.3.2导演为 ;

  1.3.3主要演员为 ;

  1.3.4摄像师为 ;

  1.3.5录音师为 ;

  1.3.6灯光师为 。

  第二条 授权范围

  2.1授权类别

  2.1.1□独占许可,指作为电视剧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电视剧播映权(根据播映渠道的不同,涉及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则包括广播权及/或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合同规定的播映期限和播映区域内授予乙方,乙方对该项授权享有排他的独占权,授权方甲方以及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再行使。

  2.1.2□排他许可,指作为电视剧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电视剧播映权(根据播映渠道的不同,涉及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则包括广播权及/或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合同规定的播映期限和播映区域内授予乙方,乙方对该项授权享有排他权,授权方甲方不得再授权他人行使,但授权方甲方仍然可以行使该项权利。

  2.1.3□普通许可,指作为电视剧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电视剧播映权(根据播映渠道的不同,涉及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则包括广播权及/或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合同规定的播映期限和播映区域内授予乙方,不但授权方甲方可以行使该项权利,而且授权方甲方仍然可以授权任何第三方行使该项权利。

  2.2播映渠道

  乙方播映电视剧仅限于[□无线电视/□有线电视(□包括/□不包括上星频道及全国播出的数字付费频道等所有覆盖或开通范围突破播映区域的频道)/□数字电视/□IPTV/□网络电视台/□视频网站/□ ]播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未经授权的渠道对电视剧进行播映。

  2.3播映区域

  乙方播映电视剧的区域为(下称播映区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播映区域外播映电视剧,也不得使播映区域内的播映行为之后果及于其他区域。但是,播映渠道为有线电视且包括上星频道及全国播出的数字付费频道等频道、数字电视、IPTV、网络电视台、视频网站的,乙方严格依据本合同约定在播映区域与播映渠道内播映,播映行为之后果及于其他区域的不在此限。

  2.4播映期限

  □电视剧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即电视剧著作权保护期届满之日。

  □电视剧在本合同确定的播映区域内播映之日起历经 (小写: )个自然天。

  □自乙方收到全部播出带之日起 年,以满365个自然天为一年。

  电视剧在播映区域内的首次播映日初步确定为 年 月 日;播映渠道为□有线电视且包括上星频道及全国播出的数字付费频道等频道/□数字电视/□IPTV/□网络电视台/□视频网站的,播映的时间分别为: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播映期限届满后继续播映电视剧。

  第三条 授权费用

  3.1许可费用人民币 (小写: )元整/集,共计人民币 (小写: )元整。

  3.2磁带、复制、邮寄费人民币 (小写: )元整/盘,共计人民币 (小写: )元整。

  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 (小写: )元整。

  3.3乙方向甲方支付(□3.1 /□3.2)所列费用的支付时间与方式为:

  (1)自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小写: )元整;

  (2)自 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小写: )元整;

  (3)自 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小写: )元整;

  (4)其他约定:。

  3.4账户信息

  甲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5甲方收到乙方全部的授权费用后,应于最后一次收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正式的,抬头为 ,项目为 。

  第四条 物料交付

  4.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有关电视剧播映必须的全部素材和资料,全部素材和资料的具体目录详见本合同附件或者列举如下: 。

  前款未作约定的物料,若因乙方播映需要,甲方也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尽力提供;若因甲方不能提供、不愿提供或者甲方所提供物料不符合相关标准而被退回,且确属乙方播映必须的物料,乙方有权自行制作该等物料,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甲方分担/□乙方分担)。

  除已确认磁带、复制、邮寄费的承担者外,交付其他物料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4.2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电视剧播映必须的素材和资料的所有权归属,依据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4.2.1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于播映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将其归还甲方,归还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折价赔偿。

  4.2.2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小写: )元整,但素材和资料的知识产权、商品化权(或称形象权、角色权等)等权利并不因此转移。

  4.2.3其他: 。

  4.3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直接或间接获得的素材和资料,就此素材和资料乙方应尽到如下勤勉尽责的检查、保存、储存和安保义务:

  4.3.1在任何时候都保存全部物料完整、准确的存货清单。

  4.3.2未经书面授权,避免任何物料被复制、播映以及其他使用或者利用。

  4.3.3若物料遗失,乙方应在立即通知甲方后按照甲方确认的格式就遗失物料的有关情况提供书面说明,并尽最大努力找回遗失的物料。

  4.3.4乙方应遵守甲方就处置物料所发出的合理指示,乙方根据指示销毁有关物料的,应向甲方提供销毁证明,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权利义务

  5.1甲方权利义务

  5.1.1除参加电视节或电视展以及乙方书面同意外,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授权类别的约定履行不得自行或者授权第三人播映的义务。

  5.1.2电视剧在播映区域内首映之日起 日内,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出版电视剧的音像制品;电视剧在□播映区域内首次播映/□广电总局颁发《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之日起 个自然月内,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将电视剧通过□有线电视的上星频道及全国播出的数字付费频道/□数字电视/□IPTV/□网络电视台/□视频网站等虽然在播映区域内播映,但是可能导致播映行为之后果及于其他区域的渠道进行播映。

  5.1.3甲方应获得电视剧文学剧本及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必要授权,以确保相关人员不会因乙方在播映期限和播映区域内播映电视剧而向乙方主张任何形式的权利;否则,相关问题由甲方自行解决,概与乙方无关。

  5.2乙方权利义务

  5.2.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授权类别的约定进行播映。

  5.2.2乙方接收甲方交付的物料后应及时查验。对于物料数量、包装等通过肉眼即可初步查验的,若有异议应即时提出;对于质量等需要进一步查验的,若有异议应在收到后 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甲方交付的物料数量、包装、质量等符合约定。

  5.2.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播映期限结束之日,乙方为了播映的需要有权以任何合法形式在各种媒介上对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该所有宣传、推广费用由乙方承担。

  5.2.4乙方在对电视剧的宣传、推广过程中,有权采用电视剧的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宣传片或预告片,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视剧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的姓名和肖像,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视剧的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且乙方不必因上述使用行为而向甲方或相关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酬金,但该等使用仅限于对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且不应使受众产生任何诸如某主创人员可能为某品牌代言等误认或误解。

  乙方在电视剧播映时的所有宣传、推广中使用的摄制单位以及其他主创人员名单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物料和其他相关广告材料中确定的排名表进行罗列或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应采取必要措施与手段促使播映机构不得做任何增加与删改(翻译除外)。

  5.2.5乙方对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需要甲方邀请电视剧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的,甲方应尽可能协助,出场费用以及食宿、交通费用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或者列举如下: 。

  5.2.6乙方有权在电视剧、宣传片或预告片的片头、片尾字幕以及其他宣传资料中设置自己的署名。署名的具体方式、位置和形式由乙方自行决定,但不得对电视剧的名称和内容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变更,也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且应书面通知甲方。

  5.2.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电视剧中加载或删减贴片广告;经甲方书面同意加载贴片广告的,贴片广告一律加在 之前,不得占用电视剧放映时间(或 ),且乙方保证所加载贴片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所加载贴片广告的总播出时间不超过 秒。

  5.2.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电视剧进行除授权之外的其他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例如,将电视剧进行音像制品出版或电子出版,将电视剧改编或拍摄为电视剧或戏剧等其他形式以及播映电视剧中的音乐作品等)。但是,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对电视剧进行剪辑、修改以配合节目播出时间、技术和审查等需要;或者,乙方自行剪辑、修改,但是剪辑、修改不得破坏该剧整体风格、故事完整,不得侵犯编剧、导演、演员及其他演职人员的署名权等权利,且剪辑修改后的作品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播映。否则,相关问题由甲方自行解决,概与甲方无关。

  5.2.9乙方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被第三方侵权时,乙方享有的是独占、排他许可权的,可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主张,支出的全部成本与通过调解或者和解或者诉讼所取得的赔偿均由乙方负担、享有;乙方享有的是普通许可权的,乙方需要以甲方的名义主张的,甲方予以配合,支出的全部成本由乙方负担,通过调解或者和解或者诉讼所取得的赔偿扣除维权的必要成本后按照甲方与乙方分别占 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承诺与保证

  6.1甲方承诺与保证:

  6.1.1其注册地法律、法规、章程或其他合同义务对其签订、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构成任何障碍。

  6.1.2甲方(□已经/□将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依法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6.1.3甲方为电视剧的□惟一著作权人,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著作权人之一,其已获得电视剧其他著作权人授权,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6.1.4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尚未/□已经)授权第三方在播映区域内播映电视剧;本合同签署之日至播映期限结束之日,甲方亦不会再授权第三方在播映区域内播映电视剧。

  6.1.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视剧在技术和艺术质量上均应为合格产品,且电视剧已经完成拍摄以及配音、音乐、音效合成、字幕等后期制作,适合用于电视院放映。

  6.1.6其他: 。

  6.2乙方承诺与保证:

  6.2.1其注册地法律、法规、章程或其他合同义务对其签订、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构成任何障碍。

  6.2.2其具备播映资格。

  6.2.3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6.2.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本合同中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导致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地震、洪水、火灾、暴风雪等自然现象,由社会原因引起的战争、、罢工、、等社会现象,以及禁运等行为。

  7.2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本着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的原则,就合同的履行立即进行协商并尽快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通知发出后的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

  7.3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 天且双方未就合同的履行一致,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且解除方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大小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 合同变更

  8.1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任何变更。

  8.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及/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8.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许可或者授予任何第三方。

  第九条 合同终止

  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播映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直接停止播映该电视剧的;或者决定经修改后方可播映,但电视剧著作权人未予修改或修改后仍未通过而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播映、放映的,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被吊销播映所需要的资质。

  (2)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甲方仍不同意变更本合同主体的。

  (3)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承诺与保证与事实不符。

  (4)其他: 。

  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享有电视剧的著作权或者未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2)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相应物料,且自接到乙方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乙方仍不同意变更本合同主体的。

  (4)甲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承诺与保证与事实不符。

  (5)其他: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0.1.1甲方明知或者应知不具有电视剧的著作权或者享有的著作权具有瑕疵而授权乙方的,或者授权乙方后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自行或者授权第三方播映的,应按照全部授权费用百分之 (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2甲方未获得电视剧文学剧本及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必要授权而导致乙方承担责任的,该责任应由甲方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侵权导致乙方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处理侵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电视剧不能或不能及时播映导致的损失以及甲方不支付前述费用而导致乙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或者仲裁费等费用。

  10.1.3甲方未根据4.1所列具体目录交付物料的,逾期在______个自然天内,则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已付款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____个自然天(该日期应当与前者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已付款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前后两项违约金不做累加)。

  10.1.4甲方根据9.2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不能播映期间所对应的所有已付款,还应承担相应的宣传、推广费用;若甲方拒不返还的,每迟延一天应根据应返还款项的百分之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0.1.5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根据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尚应赔偿乙方该部分的损失。

  10.1.6甲方具有9.4所列情形之一,且乙方据此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未履行完毕的,应继续履行。

  10.1.7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授权费用的,逾期在______个自然天内,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____个自然天(该日期应当与前者的日期相同)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累计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前后两项违约金不做累加)。

  10.2.2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播映、放映的,则乙方每突破一个渠道或者区域,或者在电视剧著作权保护期内,乙方超过授权期限后仍播映、放映的,应至少按照人民币 (小写: )元/渠道或区域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2.3由于乙方未获得相关著作权人、其他权利人授权而在电视剧中增删贴片广告或者非为了宣传电视剧的需要使用电视剧中相关人员的姓名、肖像等而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该责任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侵权导致甲方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处理侵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电视剧不能或不能及时播映导致的损失以及乙方不支付前述费用而导致甲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或者仲裁费等费用。

  10.2.4乙方违反本合同5.2.8之约定的,应根据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尚应赔偿甲方该部分的损失。

  10.2.5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根据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尚应赔偿甲方该部分的损失。

  10.2.6乙方具有9.3所列情形之一,且甲方据此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未履行完毕的,应继续履行。

  10.2.7自甲乙双方就此合作事宜进行接触之时至无限期,甲乙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漏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相关事宜,即便诉诸法律解决也不应对不相关的人进行任何披露。否则,披露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每披露一次应给予的赔偿额为人民币 (小写: )元整。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意向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法律地位与知识产权、所有权保留

  12.1任何一方不因本合同之签订,而成为另一方之合伙人、代表人或成立其它相类似之法律关系;除非另有约定,双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为之法律行为,均应以自己之名义行使,不成为另一方的代理人。

  12.2甲方未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授权费用前,甲方或者电视剧所涉的各方享有的一切知识产权以及物料等的所有权均属甲方或者电视剧所涉的各方所有;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授权费用后,知识产权与所有权的归属、使用依据本合同的其他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3.2凡因本意向合同引起的或与本意向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13.2.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北京/□ 的□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二选一),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与签署

  14.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

  14.2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使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网的图片使用权,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其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使用合同

  房地产抵押使用合同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街(路、小区)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__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第三条别墅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第七条抵押期间,甲乙方可以协商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此别墅。

  第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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