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监局领导下发的xx年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院按照药监局培训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领导重视,管理组织健全
我院成立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药剂科设立了药品质量管理员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管理工作,确定各岗位职能,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各环节制度。
二、药品的管理
1、我院已经于xx年7月通过医疗机构网上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药品采购目录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城镇医疗保险目录》、《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及结合临床实际使用确定,并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通过,由药剂科按照目录进行网上采购。
2、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
3、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
4、购进的麻醉按规定管理,专柜存放,设有防盗设施,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5、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挂牌警示。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6、药房、药库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药品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三、医疗器械的管理
1、我院从合法的医疗器械企业供货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医疗器械。
2、建立建全了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
3、按照药品的相关要求管理在库的医疗器械,按照要求进行养护和储存。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在库医疗器械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四、药房的管理
1、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摆放药品,区域定位标志明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单独存放、危险品专柜存放。
2、按照要求药房每月对陈列的药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台账,每日上、下午定时监测温湿度,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3、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4、调配处方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对有疑问、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审核与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处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处方药品剂量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特殊药品应严格使用专用处方。
6、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处方: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
7、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
8、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药品质量和管理责任重大,在下一步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将以自检自查为新起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院与科室两级管理,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确保医疗安全。
2、建立医院药品质量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3、加强高危药品和抗菌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4、加强对新员工的上岗培训,及老员工的继续教育培训。
5、加强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及评审。
6、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认真负责,严密监测,及时报告。
我校自x年秋季开学以来,根据上级要求并征集了家长意见制定了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开展课后服务截至疫情前段时间效果不错,家长也比较满意。本学期第二周开始,我们继续开展课后校内课后服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是满足广大家长迫切需求,解决疫情下学生课后监管难题,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重要举措,是强化校内教育、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特长、丰富学生课外学习资源、锻炼学生的身体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我校将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以满足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实际因难,办好社会、家长满意的学校。
一、课后服务时间:早晨、中午、傍晚。
因疫情防控错峰上学,早晨和中午一般都是由班主任值守,进行测温登记,下午第四节课是所有教师轮值服务。
二、课后服务对象:本着自愿原则,确有需要课后服务的在校学生。
目前我校所有学生都在参与课后服务。
三、课后服务原则:
1、安全第一原则。学校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确保每一项活动在教师组织下有序、有质量地开展。学校全面消除在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校长负责活动期间全面检查工作,各中层领导承包不同年级,按时到位,在早、中、晚学生活动期间肩负起组织、安全防范、检查落实等职责
2、公益普惠原则。学校“响应学生发展需求、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本着服务学生、服务家长为原则,学校利用基于现有的资源、师资等条件,向学生提供免费的课后托管服务,以减轻家长经济负担。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服务内容和形式: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本着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提升能力,开展答疑解惑、强化实践。目前我校服务形式有教师辅导作业、音乐美术书法等兴趣小组、经典诵读、体育2+1活动、体育特长生训练、九年级体育中考专项训练、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
德阳市卫生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患者就医安全,我院根据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要求,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院领导对医疗质量安全非常重视,并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质量安全稽核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实施方案。每月定期对各科室部门进行医疗质量安全稽核,并召开稽核会议,对于在稽核过程中存在的医疗隐患问题,给予整改通知,并要求存在的问题科室给予整改情况说明,且要求立即整改。
我院稽核领导小组于xx年2月底对各科室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医德医风建设,医疗安全应急处理,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对全体医务人员执行岗位职责,医疗核心制度,诊疗标准,病例书写质量及护理操作规范,工作责任心,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自查。检查中发现个别病例书写不完全规范,医务人员对医疗核心制度淡薄。
二、我院在xx年3月2日下午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院医务医疗质量安全认识,转变观念;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具体落实;严格自查,积极整改。
德阳禾成肝胆病专科医院
xx年3月
一、抓全程管理,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质量
近年来我县持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建设线长、面广、投入大。在公路建设中,我局高度重视工程建设质量,抓紧抓实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把从业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关。我局提出,公路建设任务再重、时间再紧,都不能容许牺牲工程质量换取施工进度的现象发生。在农村公路建设中,我局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我们在工程质量把关方面的主要做法是: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我局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建设中项目业主、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监管部门的职责,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监管措施,严格执行各项施工规范。在工程建设中,要求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充实技术力量,确保监理人员现场全过程监督;施工、监理单位加强面层、基层强度控制,及时做好自检实验控制,并及时进行监理组和业主抽检工作;在建道路工程必须保证平整度、压实度、高程和横坡度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并及时自检、抽检,同时加强料场管理,禁止不合格材料进入工地;建设过程中,每道工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管理水平差、技术力量弱的企业的项目经理,坚决予以更换,确保工程质量100%合格。
2、建立健全“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社会监督”五级质量综合保证体系,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各项措施。为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我局组织开展全县农村公路完工工程、在建工程质量的全面检测工作。由路桥专业检测公司逐路抽芯取样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公路,检测费用由县交通部门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公路,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不合格路段予以返工。同时,邀请县监察局进行农村公路工程建设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重点监察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工程进度、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廉政建设等情况,对质量监管工作不力、进度迟缓、责任单位和个人失职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为确保“村村通”工程质量,我局在农村
公路建设工程中做到公开建设单位、建设责任人、建设标准、建设工期、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举报电话的“七公开”,有效地提高了群众参与质量监督的积极性和针对性。
3、为严格“村村通”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我局督促工程业主、施工、监理三方签订责任书,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质量责任登记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建立了“村村通”工程领导责任制度,工程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分片负责,责任到人。各乡镇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确定了“村村通”工程各项目的乡镇政府、乡镇交通管理站、行政村责任人,以及现场监督员(群众监督员)。同时,我局也派出各项目的责任人及现场负责人。
二、抓规范化建设,提升交通服务质量
我局大力开展以“奉献社会、服务群众”为宗旨的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积极改善服务设施,加强行业监管,全面提高交通行业服务质量。
各执法单位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进行业管理,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客运行业服务质量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我局通过严把源头关、监督关、投诉关,为社会创造优质的服务环境。一是对客运班线经营权实行招投标制度。招投标中,我局将服务质量作为重要依据,每年对客运企业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公司以后参加班线经营权的竞标。二是在公交车、出租车上喷涂监督举报电话,热心答复群众投诉,维护乘客、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遭到投诉的驾校教练员、出租车驾驶员作出严肃处理。同时加强行业管理,完善监督措施,公开服务承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各服务窗口单位全面推行服务质量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规范化服务制度,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窗口、文明班车、人民满意基层站所等创建活动。各运输企业以服务、创新为核心,大力弘扬企业文化建设,职工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窗口的便民服务设施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把质量兴区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综合竞争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按照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质量兴区、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全面提高全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有力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兴市绩效评价指南(试行)》的各项任务目标,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兴区工作,把其作为振兴全区经济的主要抓手,20xx年制定下发了《20xx-20__年四大质量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组织召开了“全区质量兴区暨实施名牌战略动员大会”,把实施名牌战略,做好名牌产品的培育、规划及制定完善鼓励政策和保护措施,打造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xx年又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质量兴区战略的意见》(市中政发[20xx]20号),对质量兴区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并对质量兴区工作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进一步进行了明确、细化,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实施量化考核。
二、组织健全
区政府20xx年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20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兴区工作领导小组,在质监分局设立了质量兴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质量兴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区质量兴区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指导。20xx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又对质量兴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确保了质量兴区工作有效常抓不间断。
三、措施到位
(一)联席会议筑牢基础。多年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质量联席会议,分析质量形势,研究质量问题,部署质量工作,总结工作经验,为质量兴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筑牢了质量兴区工作的基础。
(二)宣传发动提升观念。结合“3.15”、“质量月”等活动,利用橱窗、横幅、广播、电视、网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质量兴区活动;定期举办政务论坛,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授课,做好辖区内企业家的管理视角开阔、管理理念提升工作;建立了区质量门户网站,开辟了质量兴区工作专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宣传在质量兴区活动中涌现出先进典型,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充分曝光、严肃查处,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自律意识,使广大企业切实树立起了“产品在我手中、质量在我心中”的质量观,营造了质量兴区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优化政策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区政府建立了扶持引导机制,完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战略。对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全国质量管理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山东省质量管理奖、山东省名牌产品、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省服务名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工作业绩突出,没有一票否决的乡镇(街道)和政府部门,直接确定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优秀等次,先后对符合条件的7家企业和4个政府部门兑现了奖励政策,有效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和企业争创品牌的积极性。
(四)加强督查促进落实。在做好每年例行人大评议、政风行风评议的基础上,区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务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提档升级的督查;区人大、区政协定期组织重点项目视察;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不定期对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进行暗访,多渠道、全方位开展质量兴区督查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对质量兴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多措并举求实效。
1.完善措施,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发展质量。一是积极调整农产品结构和农业结构,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积极开展有机产品、HACCP、良好农业规范(GAP)、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分别发展到20家和11家,国家级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发展到22个,现代农业迈上了新台阶。二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帮助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生产基地建立农药使用管理制度和生产记录、生产档案,推进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全区16处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分别建立了完整的基地管理制度,树立了标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管理,详实记录病虫害防治和肥水使用情况,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步入了规范发展的轨道。三是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检测水平。在成立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基础上,区财政拨出专项资金,在龙头市场、新华市场、利民市场建立了农药残留检测室,各乡镇、光明路街道也建立了农产品质量检测室,配备了农药残留监测仪,开展果蔬农药残留速测,将城镇驻地农产品市场100%纳入了安全检测范围。四是加强农药经营店监管。积极帮助全区农药销售业主建立了必要的质量安全管理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等制度,规范农资市场和经营行为,没有发现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5种农药的行为。五是加强动物产地检疫,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各乡镇、光明路街道设立了动物检疫站,选聘了146名村级动物检疫员,对养殖场户进行登记造册,随时掌握畜禽流通情况,加强动物产地检疫,保证健康畜禽出栏。强化对畜禽屠宰场的检疫工作,在全区各屠宰场派驻检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检疫,屠宰场的检疫率达到了100%,有效防止了病害肉的上士流通。同时加强兽药、饲料的监管,对全区70多家生产厂家和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有效避免了违禁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在市场上销售和使用。六是加强水产养殖监管。制定了《市中区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加强水产养殖监管,全区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全部建立了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监管率达100%,持证率达100%,未发现有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
2.加强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和涉及人体健康安全产品的质量安全。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成立了由区长任主任,分管区长任副主任,区直18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加强对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的领导。制定下发了《市中区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全区党政机关目标考核年度指标体系》,健全完善了政府负总责,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制定了《市中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食品安全预警机制、救援机制和应急管理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形成了部门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机构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协作体系。二是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加大对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按照取证条件依法组织生产,对小作坊实行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加强对限区域销售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目前,全区94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取得了生产许可证,100%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全部建立了原辅料购买和产品销售台帐制度,坚持做好购买记录和销售批发记录,产品生产追溯性良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100%备案;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基本消除。三是餐饮消费安全更加放心。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了全区餐饮单位台帐,对全区餐饮单位实行问及分类管理;认真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督查活动,督促餐饮单位落实进货索证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目前,全区餐饮经营单位,资质全部齐全、有效,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执行良好,未发现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四是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全面加强。全面推行“四制一创建”,在全区食品经营业户中全面实施一户多档制、实名登记制、证明登记制和食品标牌公示制,强化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创建食品安全绿色区,在全区市场、超市、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全部建立了食品进货台帐。在此基础上,创新了农村大集熟食集中经营管理制和食品安全网络数字监管制,在全省率先推出了“电子地图动态监管系统”,对全区农村大集270户熟食经营户实现了集中经营动态管理。五是猪肉质量安全保障有力。建立健全了定点屠宰企业承诺经营、台帐管理和证章管理制度、进场生猪佩戴耳标制度、市场超市销售猪肉及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猪肉台帐登记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长效监管机制,成立了由经贸牵头,工商、卫生、畜牧等部门组成的专门稽察执法队伍,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了100%,周边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了97%,城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餐饮单位,所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六是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效显著。围绕药品整治工作任务,先后组织开展了药品市场的挂靠经营、药品购销行为、兴奋剂、GSP认证跟踪和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等专项整治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58人次,检查批发企业2家、药品零售企业126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8份,查处涉嫌违法广告1起,有力整治了药品经营中的挂靠经营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七是重点产品实现了动态管理。坚持“查、治、管、扶、建”相结合,认真开展了重点产品集中整治活动,采取反复巡查和拉网式大检查的方式,加大对无证生产和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巩固提高了20xx年10类产品专项整治的成果,重点产品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地维护。对全区重点产品全部建立健全了质量档案,纳入了动态管理。目前,我区共有10类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16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6家企业全部取得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行3C认证管理的12家企业全部通过了3C认证;今年上半年,产品抽检合格率为100%。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区连续三年未发生产品质量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进一步强化安全机制,深化平安市中建设。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危化品专项整治、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大力开展以特种设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和重点设备的动态监管,实现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重大隐患整改率4个100%,特种设备得到有效保障,全区顺利实现了第十六个安全生产年。
4.加快结构调整,加强基础管理,推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以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升级,推动企业集团化、产业集群化,全面提升工业经济综合竞争力;严格项目管理,采取“腾龙换鸟”置换等有效措施,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节能减排;深入开展“一年一企一专利”活动,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推动计量确认、体系认证和采标工作的开展;大力开展“标准化”战略,积极推动企业贯彻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推广先进的过程管理经验,加强企业管理基础建设。截至目前,全区94家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8家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家企业通过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2家企业采用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辖区内基本消除了无标生产现象,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4%。
5.深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活动,创建放心满意消费环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为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提供坚强后盾,组合开展了建材、农资、食品等重要工业品和涉及民生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打假制非工作力度。各职能部门分别建立健全了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理机制,并依据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了各类打假活动,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合法业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购物放心一条街”和“商业服务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打造了一批高信誉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6.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将名牌带动战略作为质量兴区工作的总抓手,相继出台《关于实施质量兴区战略的意见》、《开展“民营企业科技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做好非物质遗产保护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对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促进名牌带动战略的深入开展。今年,在20xx年底获得21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和22个国家级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品牌的基础上,又申报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著名商标4个。
7.认真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强化工程质量过程监管,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一是严格工程招标管理,加强施工许可发放审核,确保项目公开招标达到100%;二是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严把工程设计关;三是严格工程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把好工程质量安全和节能关;四是加强工程原材料检验,提高工程质量;五是强化工程质量过程监管,做到事前控制、提前防范,努力消除工程质量通病。
8.推行服务业标准化,引导提升服务质量。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11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促进服务业标准有效实施;同时,走服务标准化工作推动相关服务业全面发展的路子,积极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争创和服务业山东名牌培育工作,推动服务业提档升级。先后培育标准化良好行为服务企业1家,服务业山东名牌2家。
四、成效明显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的质量兴区战略得到了巩固和提升,质量兴区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连续三年未发生影响恶劣的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出现区域性质量问题、未发生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未发生特种设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国外通报、召回或索赔的事件。
(二)产品档次得到不断提高。农产品(林、牧、水产品)品种改良、档次提高、结构合理,质量效益显著,工业产品质量档次不断提高,国家、省(市)级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2.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7%。
(三)名牌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称号企业的数量逐步增加,相关产品占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总税收、销售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截至20xx年底,我区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著名商标总数达到21个,国家级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发展到22个,税收、销售收入比重提高到22.1%。
(四)工业产品质量效益明显提高。质量兴区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工业产品质量的稳步提高,促进了工业产品品种的增加、技术含量和产品档次的提高。产品质量可靠性和稳定性的提升,在大力降低质量损失率的同时,有效带动了产品销售价格和出口价格的不断增长,工业产品的质量效益得到了明显提高。
(五)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实现了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创优工程项目数不断增加、工程质量投诉下降、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连续三年来未发生严重工程质量事故的目标。
(六)服务质量不断改进。传统和新兴服务行业的服务明显规范,服务标准覆盖率达到82%,服务标准实施率达到96%,服务质量基本达到了相关标准要求;13家分别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争创省级以上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标兵、文明服务窗口25个;属地群众对服务质量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投诉明显下降。
(七)居民生活环境不断改善。20xx年,万元GDP能耗2.13吨标准煤,同比下降7.75%,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到320天/年。20xx年上半年,减排二氧化硫1160吨、COD 50吨,城乡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全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总之,我区在质量兴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品牌产品还不多,打假治劣任务还很艰巨,实现质量兴区目标还需长期不懈的努力。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全面高质量地落实质量兴区工作的各项任务,确保质量兴区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的新市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中心认真依照法律援助中心制定的《法律援助服务和质量评估参考标准(试行)》进行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报告介绍如下:
一、接待咨询方面
本中心以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局机关底层设置了专门的法律援助接待场所,并设置了明显标志,设立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还专门印制了彩色宣传单与便民指南供当事人取阅。为了接受当事人监督,我们建立了包括接待、值班、岗位责任、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统计分析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积极推行志愿者律师值班制度,保证接待人员具有法律本科以上专业知识。我们要求接待人员佩戴统一上岗标识,做到衣着整齐,仪表大方,用语文明,温和耐心,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当时咨询事项进行统一登记。为了保护有些当事人隐私,我们还在大厅设置了等候区与接待区,对涉及未成年人及个别当事人隐私,我们还专门在四楼设置了接待室,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以充分保护当事人隐私。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资源,开辟了法律援助接待热线,向社会公布了咨询电话,并在大厅公示监督电话等基本监督内容。5月份起,中心承办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还将纳入效能办网上审批系统,接受效能办的随时督查。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在中心成立之初,我们就建立了一系列受理、审批、指派制度,保证法律援助申请在规定的7天时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法律服务质量自查报告法律服务质量自查报告。对于农民工申请工伤及讨薪法律援助事项,我们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经济困难证明。对于公检法部门转交的被羁押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提供援助。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了规范化文本供援助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三、案件办理方面:
动为了督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我们不定时地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到庭旁听,并随时向当事人或承办律师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做到案件材料齐全、程序完好、服务质量优良。对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心也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中心积极进行协调沟通。如今,基本上实现了与劳动仲裁衔接以及与司法救助的对接,与法院基本上做到互查互免。对于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开辟了诉前介入等法律援助程序,保证了与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的配合畅通。法律服务质量自查报告
通过自查,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了目前我市法援工作还存在的一些困难与不足之处,主要是:
1、中心人员力量不足。随着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中心人员不足的劣势进一步得以凸显。目前,由于中心尚未列入参公管理,无法吸引法律专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援助队伍。中心编制3人,由于调动或辞职,当前中心无人占编。中心人员依托局机关公务员进行管理运作。
2、对照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中心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咨询方面,由于条件限制,中心还没有放置盲文宣传资料,也未设置电子触摸屏、闭路电视等。法律服务质量自查报告各类报告。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中心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安排和办理情况。在案件办理方面,对向律师了解办案情况后,没有及时给予记录,并且在与公安部门协调中,还无法做到诉前调阅、复印案件相关材料,造成法律援助资源的浪费和成本的增加。在案件监督方面,中心未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情况。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给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三个基础保障建设,通过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站建设,抓好村(居、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使法律援助制度深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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