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因我在 ,不能正常上班,需请假 天( 月 日至 月 日),望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请假人姓名:
请假人时间:
站所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乡主要领导意见:
各镇(乡),区级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现就加强和规范领导同志批示件的办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
批示是领导作决策和部署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涉及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对做好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办理落实好领导批示事项,既是各镇(乡)、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要求,也是建设目标决策、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的需要。各镇(乡)、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好领导批示事项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明确领导批示件的范围
区领导明确要求各镇(乡)、各部门办理并报告办理结果的批示件,或批请各镇(乡)、各部门领导同志阅处、参阅、阅研等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批示件,区办公室将填写《乐山市五通桥区领导批文》后予以转办。仅需各镇(乡)、各部门领导同志阅知的批示件,区办公室仅予以转发。
三、规范领导批示件的办理
各镇(乡)、各部门要认真领会领导批示精神,准确把握问题实质,从转变职能的要求出发,结合五通桥区实际,提出科学有效的办理意见和措施。领导批示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与会办单位协商并负责起草和报送办理情况报告,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共同做好领导批示事项的办理工作。办理报告反映的情况要准确真实,内容要完整清楚,格式要规范严谨。区办公室将严格审核各单位的办理情况报告,发现办理质量不高、不符合领导批示要求的,退回有关单位重新办理。各镇(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签收、登记、查阅、归档等制度,要明确人员具体负责领导批示件的运转,密切跟踪领导批示件办理的全过程。领导批示件应按规定的渠道、程序、时限和范围进行传达和承办,不得随意改变、扩大传达范围。涉密的领导批示件不得擅自复印、上网、传真。对擅自扩散、泄密领导批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提高领导批示件办理效率
各镇(乡)、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时效意识,接到批示后要高度重视,根据批示内容按特提、特急等级公文处理,特事特办,抓紧研究办理意见,尽快组织落到实处。一般应在收到领导批示件后的10天内办理完毕并向区办公室报送办理结果。对一些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和项目推进等重要事项的紧急批示,要立即办理,并在收到批示件2日内上报办理情况及结果。情况复杂确需延长时间的,要在到期前以书面形式向区办公室说明理由、办理进度和下一步安排。
五、加强对领导批示办理工作的督查
各镇(乡)、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区办公室要对领导批示件登记造册,及时掌握运转情况,每月5日前要将上月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汇总,对办理领导批示件情况进行通报,并向区领导定期汇报;区督办室将对领导重要批示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办理不及时,延误工作以及办理不认真,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0xx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各区、县级市,市府直属各单位:
新一届成立以来,各区、县级市,市府直属各单位办理市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件的总体情况较好,大多数单位领导重视,及时抓好工作落实,坚决执行决策,确保了政令畅通。但当前在办理工作中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及经办人员对办理工作不够重视;未能全面正确理解市决策和领导批示;工作不落实,工作效率低、质量差,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现就有关工作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市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件是一项重要的政务,是执行决策,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县级市,市府直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广州市工作规则》和《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和建立“责任、法制、学习、诚信”的要求出发,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市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
二、各区、县级市,市府直属各单位要把市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单位主要领导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并指定分管领导和专门处(科)室和人员负责具体办理,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严格把关,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本单位的各项承办工作。
三、各区、县级市,市府直属各单位要全面、准确理解市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件的精神和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市领导和市府。报告办理情况要实事求是,兼顾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不能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因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等原因不能在要求时限内办结的工作事项,要及时将原因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市领导和市府。
四、各区、县级市,市府直属各单位要健全完善本单位办理市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件的工作制度,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使办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工作中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加强检查指导,督促下属单位按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本单位承办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市府将加强对市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的跟踪和督查,定期通报各区、县级市和市府直属各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对不按规定和要求办理、工作效率低、质量差和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工作失误,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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